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阜新慈善日”的决定
日期:2010-04-29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阜新慈善日”的决定
(2010 年4 月28 日阜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阜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阜新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设立“阜新慈善日”的议案》。
会议认为,设立“阜新慈善日”,有利于增强市民慈善意识,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发展;有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增强关爱和信任,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文明水平;有利于提升城市的良好形象,推进和谐阜新建设。
会议决定,从二O一O年起,每年的九月一日为“阜新慈善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