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慈善总会简介
阜新市慈善总会是从新发布的2004年10月开始筹备,2005年4月22日依法登记注册,2005年12月正式成立的非盈利性公益社会团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总会成立伊始,就设有完善的“章程” 、“资金管理办法”,健全监事会和法律顾问委员会,出台了“监事会管理办法” ,并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和透明的审计制度,使整个慈善工作在公正、透明的轨道上运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公信度。
宗旨与任务
慈善宗旨 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救助社会弱势群体。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在阜新市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帮助各种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 促进我市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筹募善款 筹募和管理符合本会宗旨的创始基金、专项基金和慈善资金;接受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团体、个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依法开展各种社会募捐活动和捐赠物资调剂活动。
扶弱济贫 组织各种社会救助活动,辅助政府社会保障计划的实施,帮助政府对社会贫困群体实施各种生活援助和精神援助工程,积极参与文化、教育、 卫生等其它公益慈善援助活动。
队伍建设 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的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并对志愿者队伍进行注册、培训,广布慈善理念,提高慈善工作水平。
合作交流 加强同国内各兄弟城市慈善机构和国内外其他公益机构的联系、交流与合作,为在我市兴办慈善事业的人士、企业及各种机构提供帮助和服务;在市政府、市民政部门和中华慈善总会、辽宁慈善总会的指导下参与国内的慈善援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