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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蓓蕾慈善救助” 项目启动​

日期:2013-04-22

2013 “蓓蕾慈善救助” 项目启动


日前, 记者从市慈善总会获悉, 2013年 “蓓蕾慈善救助”项目正式启动, 现在报名工作已经开始。该救助项目将对全市符合条件的, 城乡低保家庭中18周岁以下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恶性肿瘤、 尿毒症、 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重症肝炎五种重大疾病的患儿给予一次性医疗费用救助。

    我市的 “蓓蕾慈善救助” 项目自2006年启动以来, 为全市城乡18周岁以下低保家庭中的蓓蕾患儿提供了极大帮助, 使得很多患病人群得到救治。截至目前, 已救治蓓蕾患儿465人, 其主要做法正在全省推广。

    据了解, 符合该救助项目条件的对象, 一次性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 在农村合作医疗或城市医疗保险报销后 (含未参加新农合或城市医疗保险的患者), 对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达到5千元以上的, 将按不同标准档次给予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可以在出院后到各县区民政局或慈善会填写 《蓓蕾慈善救助审批表》, 经县区民政局或慈善会审查同意后, 到市慈善总会审批。

    在审批时, 患者及家属需提供 《蓓蕾慈善救助审批表》;低保证及复印件; 户口簿、 家长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 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结算单或城市医保报销收据; 没有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或城市医保的, 由当地农村合作医疗或城市医保部门提供证明, 县 (区) 慈善会核查属实后在证明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留存医院专用收费收据; 出入院证明或诊断书或病历首页复印件; 患者出院病历和清单; 以家长身份证开具的工商银行储蓄卡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救助项目咨询热线:6229908